退休程序最新規定

自105年1月1日起(含105年2月1日退休案)凡依規定於3個月前,向私校退撫會申辦之退休案,其證件齊全,且年資無須查證者,得經教職員同意,提前結清個人已提繳之儲金專戶;專戶一經結清後,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