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資格並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書。
(二)專業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三)應徵單位:健康促進與銀髮保健系
健康促進、長期照護、老人照護與護理、健康促進、高齡保健等專長領域。
(四)具以下條件者尤佳:
1.具備護理、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資格,能帶領實習者。
2.具有長照機構籌設、經營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具講師或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資格者。
4.曾有大專校院相關授課經驗。
5.曾主持或推動政府部門相關計畫。
6.需協助系上行政事務。
二、檢附資料如下(應徵資料恕不退回請自留底稿):
(一)個人履歷資料(包括自傳、學術專長、研究領域及照片)。
(二)現職在職證明(無可免)
(三)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四)學經歷證明影本(最高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需繳外交部駐外單位驗證完成之國外學歷證件)。
(五)已具有教育部頒合格教師證書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六)教授科目之教學大綱。
三、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將相關應徵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150號人事室收。信封袋上請註明「應徵ooo師資」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發佈日期:1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