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資格並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書。
(二)專業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三)應徵單位:餐飲管理系
(四)具以下條件者尤佳:
1. 具備西餐與烘焙之教學能力與技能,至少具備2張以上之餐飲相關專業證照。
2.具備指導並帶领學生參加競賽及專题製作之能力。
3.具備輔導新南向國際產學合作專班學生及英語授課能力。
4.具備觀光餐旅管理相關之碩士以上學歷資格尤佳。
5.需能協助承辦本系校外實習業務工作之推動。
6.能協助本系海外招生並具備招生效益之教師。
7.能協助撰寫、承接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
8.需要配合課程輔導學生考取相關證照與檢定考試。
9.專案教師應聘後須協助系務行政工作。
二、檢附資料如下(應徵資料恕不退回請自留底稿):
(一)個人履歷資料(包括自傳、學術專長、研究領域及照片)。
(二)現職在職證明(無可免)
(三)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四)學經歷證明影本(最高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需繳外交部駐外單位驗證完成之國外學歷證件)。
(五)已具有教育部頒合格教師證書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六)教授科目之教學大綱。
三、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將相關應徵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150號人事室收。信封袋上請註明「應徵ooo師資」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發佈日期:1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