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誠徵助理教授級以上師資(專案師資/專業技術人員)109.5.15
一、聘任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資格並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書。
(二)專業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三)應徵單位:
1.航海系:航海、商船、航海技術相關科系畢業。
2.輪機系:具備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能支援管輪發證課程及實務維修保養課程尤佳。
3.餐飲管理系:具備西餐之教學能力與技能並具備2張以上餐飲相關專業證照尤佳。
4.表演藝術系系:具樂器專長(鋼琴)、編曲製作、影視、攝影、戲劇藝術、劇場等相關領域專業或實務經驗尤佳。
二、檢附資料如下(應徵資料恕不退回請自留底稿):
(一)個人履歷資料(附照片)及自傳。
(二)現職在職證明(無可免)
(三)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四)學經歷證明影本(最高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需繳外交部駐外單位
(五)驗證完成之國外學歷證件)已具有教育部頒合格教師證書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學術專長、研究領域。
三、請於109年7月10日前將相關應徵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150號人事室收。信封袋上請註明「應徵ooo系師資」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並請於本校人事室首頁(人才招募系統)填送教師應徵資料登錄表(未提供者恕不予受理)
發佈日期:109.5.15 更新時間:1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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